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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雙語教育領航團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

發佈者 : 教學組長
一、 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八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 檢附總說明、對照表及作業要點各1份。
三、 副本抄送本府法制局,請協助建置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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