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雙語教育領航團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
發佈者 :
教學組長
一、 依據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八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 檢附總說明、對照表及作業要點各1份。
三、 副本抄送本府法制局,請協助建置本府法規資料查詢系統。
387040000E_1150062256_print.pdf
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雙語教育領航團作業要點總說明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