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作業實施要點」第4點,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447A號令修正發布

發佈者 : 教學組長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國教署)115年8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2447B號函辦理。
二、 倘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國教署原民特教組陳科員,電話:(04)3706-1252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